《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
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
转让商标时间在6-10个月左右。
商标转让一般会比商标注册花费的时间要短一些。
商标交易需提交的材料:
1、加盖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公章、或者签字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需按规范填写;
2、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需要提交受让人签字的《代理委托书》。
商标交易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商商标转让需注意的事项:
1、商标转让人对其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需要一并转让,否则商标局将不予核准商标转让申请。
2、联合商标作为商标权人持有的系列商标,联合使用时才能发挥该商标价值;若联合商标被分割转让,容易造成受让人和转让人在同一商品或服务上持有近似商标,因此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
3、若商标转让人已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其必须在得到被许可人同意,且解除原有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后,才能将这枚商标转让给受让人。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如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发生变更的,需办理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申请。
所需资料:
1.马德里商标国际变更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9表格);
3.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4.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5.国际注册证复印件。
如果商标与企业不重合,则不需要改名。对于企业改名,这就牵扯到商标和商号的关键,现如今因为两者的管理范围不同,商标转让后,企业也是可以不改名的。
当然改名,是很有必要的。商标意义重大,商标是你产品和同类产品区分的重要关键,让消费者在第一眼就可以识别这是不是你的产品。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形象。
从安全放心的角度出发,还是建议大家做商标公证。
1、不用做公证的情况
(1)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企业可不做公证,直接递交申请。
(2)转让方是个人而受让方是企业也可以先不做公证。
2、建议做公证的情况
(1)受让方是个人的话,个人相对于企业来说属于弱势一方,为了尽量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做一下公证。
(2)转让方的公司即将进行转让或注销,后期无法配合受让方进行公证的,建议双方提前做好公证,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商标转让准备材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应当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当要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不能。如果该商标正在授权他人使用,那么商标转让则需要在商标授权结束之后,才能进行转让;或者终止商标授权,再进行商标转让。
也就是说,商标转让与商标授权是不能同时进行的,一定要终止授权或者授权结束之后,才能办理商标转让。
而在进行商标转让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相应材料的准备,并且在我们进行相应商标转让的时候,还需要对待转让商标进行查询,防止因为存在近似或者相同商标而导致的商标转让失败。
一切准备就绪,就可以进行商标转让了。我们将商标转让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准备齐全,提交至商标局,待商标局审查,完成之后,将会对该商标进行公告并下发商标注册证。
一般情况下办理商标手续需要7-15个工作日,拿到相关证书即可使用。
最快是在7天左右就可以使用商标了,当您收到公证书原件、独占授权书和商标注册证原件时,您就可以合法使用购买的商标了。
可以。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因为法律中并没有商标转让的次数等限制,因此一年内连续转让是可以的。
从目前商标转让审查时间来看,如果递交申请时,同时递交了经公证的《商标转让申请》或《商标转让协议》,商标局约在6个月左右的时间核准商标转让,并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下发该证明后商标即可以立即使用。
商标转让后多长时间可以再次转让法律是没有规定的,所以当事人可以随时进行转让,但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