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门卫
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二.管理体制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或由前台接待人员承担门卫职责。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建立门卫值班
制度。三.管理内容1、凡出入本公司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2、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行政部出具的出门证才予放行。3、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门卫须过问并记录出入时间。4、人员因病离开,须将有关证明给门卫交验。5、门卫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时间。6、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场所的汽车场、自行车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办公场所
大门均应下车推行。7、门卫仔细盘查欲进入办公场所的可疑人员,将其劝退,或报安保部门协助处理。四.门卫人员1、门卫属公司安保部领导。2、门卫岗位职责另行规定。3、门卫的雇佣。1).门卫岗位可为临时非正式员工,特殊情况为正式员工。2).门卫不宜招纳退休的人员。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应、机动能力,应招聘青壮年担任。五.对门卫人员的考核,采取月度工作表现考核的方法。具体见表。1.月度业绩考核为A者,本月工资增加3%;2.月度业绩考核为B者,本月工资保持不变;3.月度业绩考核为C者,本月工资减少5%;4.月度业绩考核为D者,本月工资减少12%;5.月度业绩考核为12个A者,即全年的月度考核都为A,其下一年工资(工龄工资不在其内)增加5%;6.月度业绩考核为10个A,2个B者,其下一年工资(工龄工资不在其内)增加2%;7.月度业绩考核有6个D者,公司将辞退该员工。六、门卫人员的年度综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为基础,由直接上级给出综合判断。综合判断的结果将与该门卫人员的年底奖金挂钩。具体情况如下:1.月度业绩考核结果相应的分值A:0.5;B:0.0;C:-0.3;D:-0.5。由12个月的累计分数确定对该员工的综合评判。2.累计分数大于等于5分者,年度为"A";3.累计分数小于5分,大于等于3分者,年度为"B";4.累计分数小于3分,大于等于0分者,年度为"C";5.累计分数小于0分者,年度为"D";七、附则本办法由安保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