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注册安全工程师已列入准入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自2017年10月31日起
恢复。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SafetyEngineer,简称CSE。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是由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考试,每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一次。该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任意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授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报名条件: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