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和
企业不是一个性质,工厂可以是
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是公司性质,这不是同一个概念,如果只是小规模,成立个体工商户即可,还
需要办理QS认证,也就是《
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涉及到环保,还需要办理环保批文。取得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需办理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一、办理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二、办理需提交材料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四、办理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五、收费免收费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收费标准:税务登记证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3元、副本封皮2元。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自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第十二条需提供材料:1、业主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2、《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经营)》(一式两份)3、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1份)4、扣税存折复印件(1份)5、业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6、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复印件3份;2.食品生产
加工场所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3份;3.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4.企业授权委托书3份;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6.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3份。7.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复印件3份;8.标有关键设备和参数的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复印件3份;9.企业质量管理文件1份;10.企业标准文本复印件3份(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产品执行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其产品名称、种类、性状及其他属性等必须与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内容严格相符。否则,即视为该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必须制定企业标准并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或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书面证明,证明该产品可以适用现有的某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1.已获得HACCP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3份;1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3份;13.企业大门、所有原辅材料库、生产线、成品库、化验室的全景彩色照片或彩色打印件(5寸以上)。照片两套。照片由审查组现场拍摄;14.审查细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